公司考勤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严格考勤和请假制度,按规定执行。
2.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2:30—6:30;冬季2:00—6:00),每日准时召开晨会(8:00)和夕会(冬季6:00;夏季6:30),活动期夕会延长除外。每日主持者必须精心主动准备晨会和夕会的内容,如有应付者连续主持两次。
注:无故不开晨、夕会的罚款20元,请假者除外。
3.考勤实行签到或点名制,不得代签,早签,代签一次代签和被签合罚10元。
4.每月四天公休,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活动前后不得休息(特殊除外),超出公休按基本工资平均数扣除,休息不够的按基本工资平均数补薪。
5.员工每天按时签到或点名,迟到一次(主管级10元,部长级20元,经理级50元),迟到两次依次类推。
6.员工请假需持公司正规的请假条,一天以内由主管及人事部批准方可休息,一天以上由主管人事总经理批准。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临时有事需提前20分钟给人事和所属主管电话沟通请假,超20分钟未到视为矿工一天,超一天未到视为旷工两天。(没有特殊情况不予电话请假)。
7.对于各服务站考勤由个站点负责人管理,在次月的三日把考勤交回办公室,不得随意记录,请假需有请假条附于考勤表后,对于各站公司会不定期随时抽查考勤情况,一经查出不合理者将严肃处理。
8.员工确定辞职后,在两日内办理好辞职手续,否则视为矿工处理,影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