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版权时要的分类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对您的软件所属行业分类进行填写标记。 分类号: 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例如,新星儿童教育软件。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简称(软件著作权登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按照“V”+“版本号”填写,
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分类号可以不填,审查员审查时会写上,如果个人填写错误也没关系,审查员会进行更改。 此外,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其中涉及到名称、分类号、版本号等信息。软件分类号的填写主要是为了方便日后的软件著作权分类号查询。其他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1、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按“品牌”+“名称”+“功能或者性质”+“系统”或“软件”或“系统软件”填写;其中的“品牌”可无。例如,新星儿童教育软件。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软件著作权登记没有简称
软件作品分类号的说明 一、软件作品类型:分为原创软件、修改本、合成软件和翻译本(按申请登记软件的创作类型选择其一。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者使用特定版本号时,需要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二、属于非原创软件时,概括说明据此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和新增部分说明。若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修改、翻译、合成等再创作后形成的修改本 (增版软件)、合成软件或翻译本软件。应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 三、对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还应说明原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
软件作品分类号的说明 软件作品类型:分为原创软件、修改本、合成软件和翻译本(按申请登记软件的创作类型选择其一)。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者使用特定版本号时,需要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属于非原创软件时,概括说明据此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和新增部分说明。若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修改、翻译、合成等再创作后形成的修改本 (增版软件)、合成软件或翻译本软件。应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 对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还应说明原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写明软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代码为软件分类加行业(在下载的登记表最后附有代码分类表)。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4.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按“品牌”+“名称”+“功能或者性质”+“系统”或“软件”或“系统软件”填写;其中的“品牌”可无。例如,新星儿童教育软件。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5. 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6.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