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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恶意差评小米新手机被判赔偿3万元

用户恶意差评小米新手机被判赔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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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恶意差评小米新手机被判赔偿3万元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消费者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案判决书。法院判定,消费者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要求其在10日内删除所发的恶意评价,并且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等30000元。

2020年8月16日,小米公司正式在京东平台的小米官方旗舰店发售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然而,就在正式发售的第二日,出现了两条差评,其中一条评论称“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50℃,充电速度虽然很快,但是耗费的电量也很快,两个小时就没有电了”;另一条评论为“手机质感一般般,续航不太好,用了一个礼拜了,发烫严重,很卡顿,拍照不清楚,充电慢,手机不防水”。

法院判决书

随后,小米公司从京东网调取信息得知,该男子的两个订单收货时间均为2020年8月17日,也就是其发布评论的当天。小米公司认为,该男子并未使用一个礼拜,可见其评论内容是虚假的;并且其发布了两次评论,不是偶然弄错,而是蓄意在小米10至尊纪念版新机发布期间进行虚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