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将受罚及关闭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稿新增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打开有浮动广告网站或弹窗广告的网站。
打开后,在左侧或右侧随着网站,滚动上下浮动的广告窗口就是浮动广告。
看到浮动广告后,点击浮动广告下面的关闭按钮,即可一键关闭广告,就是合作的“一键关闭”,上图右侧的广告已北关闭。
有的网站会有弹窗广告或弹出窗口广告,一般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即可。
这样的广告,在不影响用户体验的情况下是允许展示的。如果影响用户体验或有遮挡的,一定要让用户可以点击关闭按钮,做到“一键关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