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补助标准是怎样 规定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是国家为完善农村商品流 通网络,财政支持建设区域性配送中心以及开办农家店, 自2005年开始试点,2006年稳步推进,2007年继续实施, 2009年加快实施。中央财政对承担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项目的企业给予补助,2009年实行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 助,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 程 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要求,建设万村千乡农 家店、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东部地区每个 农家店支持4000元、中西部地区每个农家店支持6000 元,每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不超过55万元的标准予以 支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 资的50%。